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物业费该谁说了算

www.0572jia.com 德清房产网 作者: 管理员 来源:网络收集 时间:09月18日 05:48 提交:本站 访问:
物业认为,他们付出了人力物力财力给业主提供服务,应收取物业费;业主认为,配套交付不到位,物业管理混乱,大小问题迟迟得不到解决,这样的物业凭什么来收费?既然如此,物业费到底该交多少?这一切又该由谁来说了算? 物业费一直是业主和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核心。

  长期空置,可否减免物业费?

  律师表示,根据《物权法》第72条规定:“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,享有权利,承担义务;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。”因此业主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既享有权利,又负有义务,业主不可以以放弃权利为由,不履行义务。例如,业主不得以不使用电梯为由,不交纳电梯维修费用;不得以不在此住宅居住为由,不交纳物业费用。应当按时定额缴纳物业费。

  物业不作为,可否拒交物业费?

  房管局物业处相关负责人表示,在业主签订物业合同时,物业公司所要履行的义务就已经记录在合同内容中,如果是物业公司没有履行合同内容所产生的问题,则业主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提出意见,要求物业公司整改;如果是合同之外的服务内容,则并不在物业公司的履行义务之内。

  如果需要通过法律手段解决问题,则需要充分的举证。首先,公证过的材料最有效,即对小区卫生问题、楼道地面等破损的维修、小区保安问题等很多物业应该做到的基本物业服务,如果有公证处的公证录音或是图片最好;第二,和本小区无关的第三人的举证(比如自家的亲朋好友的感受),法院也会觉得可信度增加;第三,平时自己收集的一般材料,可以拍照留证,不同业主都能够提供出来物业服务不到位的相关材料,法院会重视这些材料并且鉴别其真实性。所以建议业主平时多观察物业的所作所为,注意收集材料。

  配套不到位,物业费可否打折?

  业内人士表示,房开的配套建设和物业的服务其实是两个范畴,在交房之前,开发商和物业都已经协商好物业价格和服务内容了,在业主拿房签订物业合同的时候该合同上就会明确载明,很多业主往往忽略不看,建议业主们多关注关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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